各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省土地评估与登记代理协会: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42号)、《关于全国土地估价监管系统升级完善情况的函》(自然资利用函〔2020〕126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土地估价机构申请备案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0〕75号)的相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第十二批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并公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经开展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信息网上核验,对通过网上核验的大理勤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17家土地估价机构予以备案,其中,大理勤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新机构初始备案,颁发备案函。
云南文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云南中兴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丽江昭扬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因基本信息变更换发备案函。
云南铭创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昆明海旭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云南玺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云南德胜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云南银瑞祥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腾冲兴地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亿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云南雨涵矿测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云南静优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康宏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云南天禹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保山市中瑞房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云南精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13家土地估价机构因不涉及基本信息变更,机构备案股东或估价师变更信息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附记页电子档,机构可自行打印,不换发备案函。
以上情况按规定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