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省土地评估与登记代理协会: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6号)、《关于全国土地估价监管系统升级完成情况的函》(自然资利用函〔2020〕126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文件的通知》(云国土资用〔2017〕26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土地估价机构申请备案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0〕75号)的相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第十一批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并公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经开展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信息网上核验,对通过网上核验的云南德胜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九家土地估价机构予以备案,九家机构均因备案信息变更申请变更备案。其中:云南德胜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因机构名称变更,予以备案,发放《关于云南德胜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备案情况的函》,原备案函作废。云南同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八家机构变更估价师信息,系统自动生成附记页电子版,机构自行打印,变更备案函不再发放。
二、云南庆洲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无土地评估业务,同意注销《关于云南庆洲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备案情况的函》(云土估备字〔2019〕0009号)。
以上情况按规定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1月24日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