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省土地评估与登记代理协会: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42号)、《关于全国土地估价监管系统升级完善情况的函》(自然资利用函〔2020〕126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土地估价机构申请备案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0〕75号)的相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第二批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并公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经开展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信息网上核验,对通过网上核验的云南诺太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大理三阳土地事务有限公司、云南国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云南正耀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云南瑞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云南瑞合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6家土地估价机构予以备案。其中,云南国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因系统升级后首次变更换发备案函,其余5家机构因不涉及基本信息变更无需换发备案函。
二、昆明海耀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因调整公司经营发展方向,不再从事土地估价行业,注销其备案。
以上情况按规定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