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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421号建议的答复(云自然资办复〔2019〕57号)
来源: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9-08-27 11:09:21 【字体:

云自然资办复〔2019〕57号


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421号建议的答复


杨旭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泸西至师宗天然气管道支线的建议》(第421号),已交由省自然资源厅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

经核实该项目已列入泸西、师宗、罗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项目清单。根据原国土资源部《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云国土资〔2012〕195号)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提高用地审批效率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见》(云国土资〔2015〕81号)等文件规定,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建设项目,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项目清单视为符合规划。该项目属于能源重点建设项目,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无需开展调规工作。

二、工作建议

一是项目业主要充分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用地报批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加强与当地政府及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提供相关基础数据及材料,确保用地报批需要。

二是请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做好勘测定界、用地预审、初设及施工图审批、林地审批、占补平衡、矿产资源压覆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和违法用地查处等用地报批前期准备工作,积极筹措社保资金和耕地开垦费;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做好该项目用地报批工作,切实保障该项目用地需求。

三是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将进一步转变服务观念,提前介入,加强与项目业主的沟通衔接,认真履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告知制度和报告制度,做好“一书一会一函”工作。按照“一条公路、一个方案”建立台账,实时跟进,准确掌握前期工作推进情况。明确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报批工作,提高报件质量,开启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加快报批进度,保证用地工作的快速推进,确保该项目顺利推进。

我厅将积极主动与自然资源部沟通协调,督促指导各州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项目用地单位做好项目用地报批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该项目用地需求,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及时开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项目资料齐备、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及时做好保障服务工作。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5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韩宏伟  139871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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